质量安全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和公司方针和目标,并对子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制定、完善集团有关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拟定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负责子公司工程质量、进度、文明创建、扬尘防治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工作。
4、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目标,全面负责工程的管理、组织工作,明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目标。
5、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创建、扬尘防治等巡查及抽查。
6、对集团项目、子公司在建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进度偏差、文明创建、扬尘防治等工作不力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集团工程进度款工程量、经济洽商工程量及结算中工程量核实工作,负则收集集团建设项目有关档案。
8、参与项目保修期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9、建立并落实工程调度制度,分析研究集团项目、子公司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参与各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0、负责集团项目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参加集团、子公司项目分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11、参与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招标文件审查、合同审查、甲定已购材料品牌价格确定、重大技术方案论证、内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项目评审等工作。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经理(主持工作):李宁
联系方式:0563-202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