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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温材料推荐品牌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30     浏览量: 3283

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材料品牌,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现集团结合实际情况,拟组建保温材料品牌库,现向社会公开邀请品牌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1日 

2.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把投标保证金打入市城建集团基本账户视认为报名成功。投标保证金将于企业品牌库入库名单确认公示后3日内无息退还。

3.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在2020年5月11日24时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品牌生产厂家银行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否则报名无效。(打款时需备注保温材料品牌库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号:3405 0175 8608 0966 6666

开户行:建行宣城状元路支行

4.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5. 联系方法:

地址:宣城市民生路69号

联系人: 汪工

电话:0563-2025170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材料检测合格证书、新产品推广证书、品牌商标注册证书、相关证书载明具有某品牌保温材料(不含辅助材料)的生产及销售资质(不接受品牌代理商)。

2、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行政处罚信息的

5) 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 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 有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入库程序

1、 报名成功的企业递交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品牌及生产规模介绍,品牌业绩证明),且承诺若入库后,提供给市城建集团(含子公司)所管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应低于市场同期。所有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有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投标经办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市城建集团不接受提交的审查资料,纸质版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逾期我公司不予受理。

2、 对经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企业,市城建集团将安排实地考察,对考察通过的优秀企业,名单汇总上报至市城建集团董事会,经批准后将会在市城建集团官网上进行公示。

3、 不超过四家企业入库。

4、 本企业库仅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仅推荐入库材料品牌给建筑施工企业,由双方自行谈判并签订合同,我公司不参与建筑施工企业与品牌厂家采购价格的确定和合同的签订。

四、入库清出机制

1、 如出现以下几点情况,入库企业需无条件同意被清理出库,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市城建集团(含子公司)不再使用该企业材料:

① 不服从市城建集团的管理,不能按照工程现场的施工进度要求提供货源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② 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偷工减料;

③ 施工过程中,被抽检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属于入库单位责任的;

④ 在入库期间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五、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整必须于入库名单确认公示后五日内缴纳,否则视为放弃。

六、本企业库有效期自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0日(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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