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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入库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21-10-26     浏览量: 9158

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入库公告(第一批)

 

为了加强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入库选取管理,构建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选取机制,秉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根据《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试行)》(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等相关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库,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入库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库方式

凡有意在公司范围内承接业务(仅限于参与公司施工总承包中相关分包业务),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实力的、诚实守信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均可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公布方式申请进入相应库。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

三、入库条件

3.1 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揽业务相对应的资质或无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实力(包括人员、设备等)。

3.2 在宣城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能独立完成相应的工作;

3.3 申请入库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企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三人及以上人员上访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未纳入不守信名单且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入库单位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入库单位自身经营范围与资质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考核优秀的单位,按公司相关程序,优先参与公司相应业务的招采;

4.2 依法独立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4.3 入库单位有义务配合公司对其开展的考察、考评工作。

4.4 遵守相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监管制度,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司的依法监督、监察;

五、名录库分类及入库规则

入库单位按服务类别进行划分,分别建立分包单位名录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5.1 专业分包类

5.1.1 具有专业分包资质类,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需自有设备)等符合法律法规的。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业绩。

5.1.2 其他专业分包类,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供配电工程等。业绩要求:近三年土石方工程单项合同价不少于300万元或不少于15万方土石方的业绩;近三年钢结构工程、供配电工程单项合同价不少于100万元业绩。

5.2 劳务分包类

具有劳务资质或营业执照。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业绩。

注:以上业绩在宣城市范围内的优先入库,业绩时间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资料。

六、合格分包单位/供应商库管理机制

6.1 名录库实行退出机制动态管理,库内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出名录库:

6.1.1 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6.1.2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处罚或处理的;

6.1.3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6.1.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不签订合同的;

6.1.5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6.1.6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6.1.7 因偷税漏税、开具虚假发票等被税务机关处罚的;

6.1.8 违反集团公司及公司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管理制度的,或不接受公司质量、安全、进度等管控要求的,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或对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

6.1.9 出现因自身原因直接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三人及以上人员上访的;

6.1.10 出现其他须从现场清退情况的;

6.2 供应商(专业分包、劳务)入库时效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三类:战略供应商,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

6.2.1 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评定为战略供应商,限额以下项目优先与该类供应商合作。同时,在投标中享受相应加分(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6.2.2 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至95分(不含95分)评定为优秀供应商,此类供应商可在投标中享受相应加分(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6.2.3 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至90分(不含90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此类供应商可参与公司投标活动;

6.2.4 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直接从名录库中退出,详见《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表》(见附件5)。

6.3 入库单位承接项目后,按照项目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分包单位/供应商入库需提供的材料

7.1《分包单位/供应商入库登记表》(见附件1);

7.2 入库承诺书(见附件2);

7.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7.4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7.5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入库资料资格后审,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取。

注:以上入库资料应提供电子彩色扫描件一套(统一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于2021年10月29日17:3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胶装一套加盖公章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送达办公地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状元路136号

联 系 人:邓军

电子邮箱: 962023591@qq.com

联系电话:0563-2617149/18056356028

九、本公告由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



附件1: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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